承包餐饮经营权合同(精选3篇)
承包餐饮经营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____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好好文库 wWW.HaoHaoWEnkU.COM>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盟店应注册为____,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后生效。
甲方:(签盖章)
乙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 ____年__月__日
承包餐饮经营权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餐饮经营权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