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申请事项:
1、查处有关主体在XX小区电梯厢内擅自引进各种广告,实施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有关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申请人。
2、查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有关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XX小区业主,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XX小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
长期起来,XX小区业委会及XX物业未经业主大会依法征询,擅自以极低廉的价格在电梯厢内擅自引进各种平面及电子屏广告,造成电梯厢内严重的视觉及声光污染,业主正常使用电梯受到严重影响。虽然业主多次要求业委会及物业撤除电梯广告,腾退公共部位,但遭拒绝。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默许此违法行为存在,既不进行制止,也未将违法行为上报给管理部门。
申请人认为,XX小区业委会、XX物业的行为已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街镇人民政府理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维护业主利益。而上述违法行为已存续较长时间,且违法行为人经劝阻仍拒不整改,理应予以重罚。此外,XX物业未依法将违法行为上报给管理部门,涉嫌违反《xx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街镇人民政府理应按照《xx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综上,根据《xx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申请人特向xx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提出上述履职申请。盼贵府查清事实依法予以处理,尽早给予书面反馈。
文书送达地址:
联系人: XXX (电话: )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上海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2024年8月31日
附:违法现场照片若干(自己添加)
注意:必须通过EMS寄出履职申请书,封面必须注明:XX的履职申请书(编号:XXX),收件人就写XX街道办事处或XX镇人民政府。EMS方面拍照留根便于后续跟踪,2个月后街道或镇人民政府无所作为的,可以状告街道或镇政府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