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 确认日期:年月日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方: 宾馆(以下称甲方)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宾馆客房、大堂装修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清理必用品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行施工,报建手续,外界关系由甲方负责,水电到施工场地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责任:乙方开工之日起负责场地干净按甲方要求施工,单价按每间客房、厕所计算,客房、厕所按报价单附件为准,所有材料必须由甲方认可后乙方方可施工,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大堂报价后方可施工。
3、 承包单价每间客房、厕所_/间计算。(另外1—4楼电梯井道土建工程包工包料为 元,本报价不含税)
4、 安全责任:在施工期间,此项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由乙方管理,甲方协助,所有大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5、 付款方式:在签合同之日起,甲方付给乙方启动资金,其余工程款按工程量付款,工期在 日期:开工至 日期:完工,如甲方原因不能施工,工期顺延,没其它原因,乙方没按期完工每天罚款 元,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在工程款内预留5%作为保证金,如没有质量问题,余款5%的保证金在乙方,在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来人维修,如甲方原因费用由甲方负责。如不是甲方原因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 承包协议书甲乙双方各式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临沧市万森建材门口第一栋7-8号。
2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165平方米。
3 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 开工日期:20xx年07月5日;竣工日期:20xx年08月5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29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 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72083。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21624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95%,¥:46854.85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3604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
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友谊超市 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安徽省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第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 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 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共 个月。
1.5 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
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联系电话: 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房屋设计及装修施工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址:
预算面积: 户型: 室 厅 卫
1.2工程预算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整,(工程预算项目及报价详见《预算表》)。工程内容为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预算表中注明的项目。
1.3工程期限: 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但若因甲方原因(如延迟付款、未在施工前选定材料型号)、或自然不可抗力限制(如停水停电等)造成工程延迟,竣工日期顺延,国家法定节假日施工工期自动顺延。
第2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按原合同执行。
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保证对所装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或已取得了所有权人的合法委托,有权对本合同房屋进行装修。甲方指定 为己方的全权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施工过程中乙方只认可甲方或甲方代表的意见,如有工程变更,须有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签字确认。
2.1.2甲方有权对装饰工程的设计图纸、预(结)算表进行审核,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工程验收、结算的依据。
2.1.3乙方进场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关系,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物业单位规定的强制装饰公司交纳的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垃圾外运费用、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等。
2.1.4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后,其装饰业务牵涉到须在物业部门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装修押金、消防、城管、渣土等管理部门收取的行政及相关费用。
2.1.5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违反物业合理规定造成的扣款,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或相关费用。
2.1.6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开通入户,并承担水电费用。
2.1.7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相应损失,但乙方按甲方要求采购的除外。
2.1.8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第三方人为的原因造成工地停工、怠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工程亏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9甲方有权外请工人协助装修,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若要改动煤气管道、智能网络线等,应由甲方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乙方不承担相应义务。
2.1.10 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清理等工作。
2.1.11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通知,及时到场对阶段工程进行验收;若有工程变更,甲方及时按乙方流程要求办理现场签证。
2.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在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的开展。
2.2.2若由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方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应签署《变更单》,并经乙方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有权按原设计施工。甲方与项目经理私自达成的变更协议对乙方无任何约束力,乙方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2.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物业方面相关手续,因本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物业合理规定造成的扣款或罚款,由乙方承担费用。
2.2.4如甲方未开通入户的水源、电源,需乙方从户外接入户内,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2.5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及预算的规定送达施工现场并通知甲方确认签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签字确认,否则由此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增加的施工费用,施工期限做相应延长。甲方无法在24小时内确认签收的,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有权在确认主材与甲方选材一致时,代为签收。
2.2.6乙方必须确保房屋结构牢固,如要改动结构,敲墙必须征求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动工。如甲方经乙方告知改动结构后的严重影响后,仍强制要求乙方改动结构,乙方可拒绝施工。甲方如擅自改动结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2.7甲方的装饰垃圾,乙方负责清运到小区内物业指定位置,垃圾外运由业主与物业公司负责。如小区物业在本小区内不准倾倒装饰垃圾的,由此产生的外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2.2.8甲方应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2.9甲方有义务事先告知乙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甲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乙方,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俬、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3条 工程变更
3.1签订合同后,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不得擅自单方修改、变更设计,若有修改意见双方应该协商一致,签订乙方提供的《中期施工增(减)项目变更申请单》(以下简称《变更单》),并经甲方、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预算员、物料员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如甲方修改原设计方案造成工程延期,则有义务签订工程延期单,工期相应顺延。
3.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相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与甲方共同协商,可以变更解决。
3.3签订施工合同三日后乙方开始采购、定制相关主材及辅料,如果甲方在合同签订三日之后要求减少工程项目,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后方可实施变更程序。
3.4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变更,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3.5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6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予以施工的项目,甲方不得以不美观或不满意为由要求更改设计。若甲方强行更改设计与材料,其返工费,材料损耗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4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4.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当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6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泥作工程、木制作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工程款,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双方制安验收合格的三日内付清。
4.2甲方如没有按时付款,本工程工期自然顺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交付主材及进行后续项目施工,并且无须承担甲方房屋装饰的保修义务。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按3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交付二期工程款前进行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交纳二期款时向乙方缴清;二期款后进行施工项目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增项项目开工前全额交纳增加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4.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做出《装修工程业主缴款结算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4.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公司,并开具乙方财务收据。如甲方将现金交付给其他人代缴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5条 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甲方自购的材料不能按时送达现场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用品不合格造成返工而影响工程工期,原定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5.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影响工程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原定工期不顺延。
5.3由于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4部分工作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迟迟不予表态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则视作甲方有意拖延工期,其工期顺延。
第6条 验收结算
6.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
(2)预算表中所载明的主材说明及工艺备注
(3)中期变更单;
6.2工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细木工程(油漆前),泥作工程、油漆工程。
6.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已同意。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乙方和甲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6.6工程竣工后,乙方可口头、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既不另行通知乙方延期验收时间,又不按约定时间验收,视为默认验收合格。
6.7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6.8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7条 工程保修
7.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以公司完工后发放的《保修单》所载明的期限为准:
1)屋内防水工程、防漏工程保修期为5年,水电工程保修期为5年,木工、泥工、油漆工程保修期为2年;
2)基础装修施工项目非人为及自然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公司提供终身维护;
3)公司所代购的主材保修期为1年;
4) 家具、灯管保修期为3个月;
5)家电保修期以家电保修卡规定的期限为准,保修义务由电器供应商履行;
7.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甲方在交纳尾款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卡。
7.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7.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7.5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7.6乙方验收交房后,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短路及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派专业人员检修,不得擅自请其他行外人员进行维修,否则因此导致的次生灾害事故等由甲方承担。
7.7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使用视为默认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拒绝保修。
第8条 争 议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
8.2协商不成可通过广西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9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9.1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客户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前,材料未进场,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材料进场后,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9.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结算款项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第10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1条 合同附件:
11.1、工程预算书一份
11.2、A3纸CAD黑白设计施工图一份
第12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 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1.3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 施工日期:自20xx年2月25日始,至20xx年7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 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
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27号院1号楼25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______元,违约金______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同被告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72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当日支付42万元;本项目二楼、三楼地下室及一楼后包房完工支付20万元;项目整体完工后三个月至一百天内支付9万元,并约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应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工程验收12个月后20天内支付剩余1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价款和第二笔价款的一半(即1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项。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曹某某,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二组。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4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街4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销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
2、责令原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以被上诉人为被告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解释五十九条是对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地位的明确,但该条文并不否认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作为一般自然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被上诉人可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也可以一般自然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个体工商户(字号)为诉讼主体的情况,要看争议是否在登记经营范围内产生,要看民事活动是否是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名义进行的。
本案装修施工不是在登记经营范围内产生,相关证据上又是以一般自然人“李某某”的名义签字的。更重要的是,双方20__年10月到20__年2月签订、履行(口头)合同时,“__________商务酒店”尚不存在(酒店核准日期20__年5月28日)。因此,相关责任应该由被上诉人以一般自然人的名义承担。
二、退一万步讲,原审以被上诉人为被告就算显属不当,原审法院也不应该直接驳回上诉人起诉。
从立法本意上讲,最高法院将个体工商户字号列为当事人主要是为了诉讼方便的考虑。就算上诉人以被上诉人为被告显属不当,原审法院也可以通过向上诉人进行释明或者直接予以更改,而没有必要直接予以驳回起诉来制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综上,原审裁定严重错误,望二审法院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的______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_________)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6.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7.总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元,
拆除费: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该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供应的林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到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送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色调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报价:。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报价单的规定。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本省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
设计图纸费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担。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
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噪声扰民或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阶段及项目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元
工期过半年月日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日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申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
经过修理或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或按材料品质计价付款。
女吩乙方故意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或设备,应按材料或设备的价款双倍赔偿给甲方。
乙方故意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标准的材料,给对方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人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装饰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
工程项目:居室装潢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友好洽谈和协商,现甲方决定将居室装潢权委托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房型 层 (式) 室 厅 厨 卫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项目明细》和户型施工图。
4、委托方式:
二、 工程价款
清包工费: 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元,
2、水电工完工,付 元
3、木工完成,付 元,
4、泥工完成,付 元,
5、工程竣工,付 元,
6、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甲乙双方协商后,待增减项目完工时一并结清。
7、工程质量保修金 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8、若工程竣工时所有验收项目均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且验收满意,甲方将多支付乙方额外的工程奖励基金元。
四、 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凡由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建筑材料,经由乙方验收后并给予保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应按材料的`实际价格的2倍补偿给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若需乙方代购部分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6、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7、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及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_________ 点 _______ 分至 ______ 点 _______ 分;下午 _________ 点 _______ 分至 ______ 点 _______ 分。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a、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①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③《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b、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封石膏板涂料前),门窗工程、细木工程、墙漆工程;
c、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 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内容项目及造价明细。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说明和要求:
1、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提供室内水电管线的竣工图。
2、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双方另行协商,施工费不得高于同类平均水平。
3、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4、乙方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5、乙方应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7、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8、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9、附则
①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③工程竣工完结后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④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单位: 幢 号,业主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 2:00,下午 4:00- 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 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xx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2、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4、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5、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六、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七、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 、法规 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装修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 工程期限35天,由甲方确定开工之日起算(不可抗拒则工期延误,即有效施工日。
4. 房屋结构:框剪结构,建筑面积约11000平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
三、工程量、价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暂定总价:450000暂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款所用。
2. 经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增减及其它:均以甲方签署联系单为准,并调整总工程款。
3. 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装修完成后付总工程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15天内付总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保修期满三个月十天内全额支付工程保修金。
四、工程质量:
1.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一次通过合格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合格验收,施工方除无条件返工外,还应承担合同金额1%违约金。
2. 单位工程的验收由甲方、设计、乙方单位等进行,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为准。
3. 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及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五、施工工期:
1. 合同签订后,本工程工期严格按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衔接,
做好制作安装准备。并按土建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保证不因乙方原因拖延本工程的竣工计划。
六、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甲方在开工前,如确需要改为房屋的结构(如水、电、管、消防器材等移位应具备有关部门的审批书)。
2、甲方应在开工前3天,向乙方现在交底,提供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由乙方按规范自己连接。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及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项。
2),乙方职责: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专人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或污染环境,安全方面应有专职的项目安全员。
七、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要求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周边地区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八、施工内容的变更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凭《工程变更联系单》施工后结算。如乙方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的做法而引起的返工及损失由乙
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的条款,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纠结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照合同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执行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